據報道,水政人員在mSATA京密引水渠一天勸退三百野泳者!密雲水庫是北京市民寶貴的一盆飲用水,一些缺乏社會公德和法律意識的人,把為千家萬戶輸送飲用水的“大動脈”京密引水渠當成了“澡盆”。
  在飲用水源地野泳已成北京的頑疾,年年呼籲就是根治不了。筆者以為,一是市民對污染飲用水源的惡行缺乏應有的譴責,對害群之馬沒有形成“老鼠過街人人喊打”的氛圍。二是報道沒有打到要害處,有的說法言不及義,為野泳者開脫,說野泳是因缺少游泳場所。缺少游泳場所就可以在水缸里“野豁豁”嗎(蘇州有句歇後語“太湖裡刷馬桶——野豁豁”);有的警告隔靴搔癢,說水深會淹死人,水淺淹不死人就可以在水缸里“野豁豁”嗎?三是管理疲軟無力,對在“飲用水源地,禁止游泳釣魚”的標語前說“不知道這是水源地”的無賴,“勸”“ddr4警告”無濟於事,只有重罰乃至拘留,發現一個處理一個,方能奏效。四是處罰思路不對頭,制定罰款額度先考慮被罰者的承受力,結果形成違規違法低成本。
  南水北調快要進京了,近日媒體報道水源地群眾為給北京供水,背井離鄉搬家,為保證進京的水質,水庫禁止網箱養魚,水庫周邊不准放牧,做出極大犧牲,北京人應該感恩。對在飲用水渠野泳的惡行,北京人噁心,南水北調水源地的群眾會寒usb心。治理飲用水源污染,政府要作為,職能部門要作為,市民也要發聲,同時相關法律也要出台。否則,首善之區連“水缸里洗澡”都制止不了,何談建設世界大都市?劉曰建(北京退休幹部)  (原標題:如此惡行,該治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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